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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3-23 17:13:09 股吧网页版
卫东环保:监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23


证券代码:832043 证券简称:卫东环保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福建卫东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福建卫东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福建卫东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福建卫东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福建卫东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责及报告工作。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其正当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干涉。
第二章 监事

第三条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
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五条 监事应具备下列一般任职条件:

(一)具有与股东、职工和其他相关利益者进行广泛交流的能力,能够维护股东、职工的权益:

(二)具有法律、财务会计、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四)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公司违反本条规定选举的监事,该选举无效。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监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监事有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享有公司各种决策及经营情况的知情权;
(二)经监事会委托,核查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查阅簿册和文件,有权要求董事及公司有关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报告;

(三)出席监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四)在有正当理由和目的情况下,建议监事会召开临时会议;

(五)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六)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监事会的委托,行使其他监督权。

第八条 监事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二)执行监事会决议,维护股东、员工权益和公司利益;

(三)不得利用职权谋权私利,不得收受贿赂和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四)保守公司机密,除依照法律规定或经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九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监事辞职应当向监事会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监事会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请召开股东大会批准监事辞职而填补其空缺。监事的辞职报告经法定程序批准后方能生效。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辞职的,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批准。

第十条 如因监事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监事的辞
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如因监事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三章 监事会及其职权

第十一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全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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