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0
公告编号:2024-002
证券代码:832045 证券简称:红星药业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安徽红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概况
安徽红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8 日收到安
徽泾州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股东泾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泾县政府《泾县国控集团深化改革加快市场化转型发展实施方案》(泾办发[2024]1 号)文件精神要求,泾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 4,122,085 股无偿划转转让给安徽泾州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 19.1014%。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后,各方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安徽泾州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4,122,085 19.1014
泾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
4,122,085 19.1014
公司
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尚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书面申请,经“全国股转公司”确认后由转让双方到“中国结算”办理过户登记。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对后续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
公告编号:2024-002
安徽红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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