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18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32050 证券简称:百富餐饮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新疆百富餐饮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1 月 14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1 月 1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公司收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2024)新 0104 民初 15686 号传
票,确定开庭日期是 2024 年 12 月 25 日 11:00。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新疆百富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俊岭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李明
主要负责人:李明
公告编号:2024-027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1 年 12 月,原被告签订了商铺买卖协议,约定被告将其从新疆海盈房
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的位于乌鲁木齐市天津北路 3 号银城大厦一层中的商铺 转让给原告,转让价格 774 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了前期购房款 724 万元,被告将商铺交付于原告用于开设西式快餐类连锁餐饮服务门店。2022 年 4 月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张娱婷、张韦维诉新疆海盈房产开发有 限公司、李明、新疆爱家超市集团有新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一案,原告作为第 三人参加诉讼。2023 年 5 月一审判决新疆海盈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明协助 张娱婷、张韦维办理银城大厦本案诉争商铺的过户登记手续。原告与李明的商 铺买卖协议另案处理。2024 年 7 月二审维持了上述一审判决。因原告购买的 商铺包含在上述生效案件的商铺之内,现被告李明已无法为原告办理房产证, 为此,为保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请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要求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商铺买卖协议;
2、 要求被告退还原告购房款 7,240,000.00 元及资金占用损失 4,131,773.33
元,两项合计 11,371,773.33 元;
3、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等;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该诉讼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立案,
案号 (2024)新 0104 民初 15686 号,开庭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5 日。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会积极应对,维
公告编号:2024-027
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对被告李明的财产已经申请了财产保全。具体情况:乌鲁木齐市新市 区人民法院依原告新疆百富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合法申请,依法做出(2024)新
0104 财保 89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被告李明名下价值 11,371,773.33 元的财
产予以查封、冻结的保全措施。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传票》(2024)新 0104 民初 15686 号;
(二)《民事起诉状》。
新疆百富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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