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1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无锡军工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性意见
主办券商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二零二四年十月
目 录
一、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
细则》的有关规定......1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必要性...... 4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的合理性...... 4
四、本次回购股份的可行性...... 6
五、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是否可能触发降层情形及相关风险应对措施合
理性...... 7
六、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7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主办券商”)作为无锡军工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工智能”、“公司”)的主办券商,负责军工智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无锡军工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以下简称“《股份回购方案》”),军工智能拟通过要约的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实施细则》”),湘财证券对军工智能本次要约回购股份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其申请回购股份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一)公司股票挂牌满 12 个月
经核查,军工智能股票于 2015 年 3 月 2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公司股票挂牌时间已满 12 个月,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司股票挂牌满 12 个月”的规定。
(二)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333.33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
5.09%,按照回购价格 1.5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下同),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630.75 万元,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0,694.00 万元,可为本次回购股份提供较为充足的资金保障。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34,314.04 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4,235.81 万元,流动资产为26,334.07 万元,资产负债率(合并)为 58.94%,流动比率为 1.39。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500.00 万元测算,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为 33,814.04 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3,735.81 万元,流动资产为 25,834.07 万元,资产负债率(合并)为 59.81%,流动比率为 1.36。公司整体偿债能力良好,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偿债能力。
公司 2023 年、2024 年 1-6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23,079.44 万元、7,388.76 万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25.26 万元、277.93 万元,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公司资本结构稳定,整体流动性较好,偿债能力较强,不存在无法偿还债务的风险。公司实施本次股份回购预计不会对挂牌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军工智能仍具备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回购实施细则》中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规定。
(三)回购股份方式符合规定
经核查,公司目前以集合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本次要约回购价格为固定价格1.50 元/股。公司拟采用要约回购方式面向公司所有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份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以现金方式支付要约回购股份的价款,符合《回购实施细则》中第三十九条“挂牌公司实施要约回购,应当公平对待公司所有股东”、第四十一条“要约回购应当以固定价格实施”、第四十二条“挂牌公司应当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要约回购股份的价款”等相关规定。
(四)回购规模、回购价格、回购资金安排和回购实施期限安排合理
根据军工智能《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价格、回购规模、回购资金安排、回购实施期限等情况安排如下:
1、回购规模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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