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01
公告编号:2021-001
证券代码:832073 证券简称:吉和昌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湖北吉和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吉和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吉
和昌”)股东决定,以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湖北吉和昌可供分配利
润 17,608,345.47 元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派发现金 13,000,000.00
元。公司将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收到湖北吉和昌现金分配
13,000,000.00 元。上述利润分配将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
二、 苏州吉之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吉之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公
司”)股东决定,以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苏州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3,838,012.63 元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派发现金 1,200,000.00 元。
公司将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收到苏州公司现金分配 1,200,000.00
元。上述利润分配将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但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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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
三、 武汉奥克特种化学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奥克特种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特
化”)股东决定,以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奥克特化可供分配利润
1,892,263.72 元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派发现金 1,800,000.00 元。
公司将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收到奥克特化现金分配 1,800,000.00
元。上述利润分配将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
四、 武汉吉和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吉和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
贸易”)股东决定,以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国际贸易可供分配利润
3,100,229.53 元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派发现金 1,000,000.00 元。
公司将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收到国际贸易现金分配 1,000,000.00
元。上述利润分配将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 湖北吉和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书;
(二) 苏州吉之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书;
(三) 武汉奥克特种化学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书;
(四) 武汉吉和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书。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1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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