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3-26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城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和昌”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吉和昌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11月13日,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吉和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吉和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并将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11月29日,吉和昌召开了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并于同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网站公告了股东大会决议。
本次股票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600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3.00元,预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00万元,发行对象为公司现有股东宋文超、戴荣明和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全部募集资金1800万元已于2018年12月14日前全部到位,缴存银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钢支行(账号:127902110310705),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95号的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收到《关于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4337号)。该募集资金账户自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27日未发生任何资金收支,公司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发行股 募集资
项目 股东大会召开 股东大 取得股份登记 数(万 金金额 募集资金用途
日期 会届次 函时间 股) (万
元)
第一次 2016年
股票发 2016.1.13 第一次 2016.3.21 290 464.00 补充公司流动资
行 临时股 金
东大会
2、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及投入资金金额
(1)前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元
项 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4,640,000.00
一、支付货款、加工费 3,104,452.08
二、支付工资 622,800.88
三、支付社保、公积金 198,024.60
四、支付中介机构审计咨询费等 130,000.00
五、支付税款 508,739.92
六、其他日常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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