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1-20
公告编号:2020-001
证券代码:832073 证券简称:吉和昌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湖北吉和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吉和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
吉和昌”)股东决定,以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湖北吉和昌可供分
配利润 23,154,078.58 元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派发现金
12,000,000.00 元。公司将于 2020 年 1 月 31 日前收到湖北吉和昌
现金分配 12,000,000.00 元。上述利润分配将增加公司 2020 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
二、 苏州吉之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母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吉之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公司”)
股东决定,以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苏州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3,912,266.30元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派发现金 1,000,000.00 元。
公司将于 2020 年 1 月 31 日前收到苏州公司现金分配 1,000,000.00
公告编号:2020-001
元。上述利润分配将增加公司 2020 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
三、 武汉奥克特种化学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奥克特种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特化”)
股东决定,以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奥克特化可供分配利润
3,289,368.17元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派发现金 3,000,000.00 元。
公司将于 2020 年 1 月 31 日前收到奥克特化现金分配 3,000,000.00
元。上述利润分配将增加公司 2020 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 湖北吉和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书;
(二) 苏州吉之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书;
(三) 武汉奥克特种化学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书。
特此公告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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