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9-29
公告编号:2020-038
证券代码:832073 证券简称: 吉和昌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0 年 9 月 25 日;
原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变更后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长城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推荐,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管。
挂牌以来,公司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 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和公 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全国股 转公司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长城 证券在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过程中,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 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充分的调查、谨慎的核查,勤勉尽责 地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告编号:2020-038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长城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 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其 后将由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承接公司 主办券商工作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二、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三、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与长城证券签署了《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与长江证券签订了《持续督导协议书》。2020 年
9 月 25 日,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 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 起,各方协议生效,由长江证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 续督导义务。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活动造成重大风险和影响。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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