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30
公告编号:2023-066
证券代码:832075 证券简称:东方水利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四川东方水利智能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方水利智能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盈利情况、股本规模等,同时对比同行业公司发展情况,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让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进行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85,621,604.5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89,007,834.96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75,772,5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存在回购股份的则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5,154,5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 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3-066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进行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盈利情况、股本规模等,同时对比同行业公司发展情况,是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让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议案是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利益的前提下进行的,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同时兼顾了股东投资收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人员签字确认的《四川东方水利智能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川东方水利智能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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