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14
公告编号:2023-073
证券代码:832075 证券简称:东方水利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四川东方水利智能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停牌情况概述
当前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按要求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因存在上述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
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6 月 30 日起停牌。
当前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二、停牌事项进展
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停牌。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GF2022060077),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文件。
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四川东方水利
智能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
公告编号:2023-073
函》,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www.bse.cn/disclosure/2022/2022-07-15/1657887248_807664.pdf;
2022 年 9 月 29 日,东方水利因财务报告到期补充审计事项申请中止审核,
北交所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第五十条,中止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
2022 年 11 月 28 日,东方水利中止审核情形消除,北交所根据《北京证券
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第五十二条,恢复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
2022 年 12 月 02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提交的《东方水利及华西证券关于
第一轮问询的回复》已在北交所官网披露,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www.bse.cn/disclosure/2022/2022-12-02/1669966462_199138.pdf;
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四川东方
水利智能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www.bse.cn/disclosure/2022/2022-12-15/1671107892_509382.pdf。
2022 年 12 月 29 日,东方水利因财务报告到期补充审计事项申请中止审核,
北交所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第五十条,中止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
2023 年 3 月 29 日,东方水利中止审核情形消除,北交所根据《北京证券交
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二条,恢复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提交的《东方水利及华西证券关于第二
轮问询的回复》已在北交所官网披露,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4-26/1682504654_207050.pdf。
基于未来战略发展考虑,经公司认真研究、审慎决定,公司拟调整资本市场战略规划,公司拟终止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并申请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报告及相关申请文件。
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四川东方水利智能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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