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1
公告编号:2023-031
证券代码:832088 证券简称:鑫鑫农贷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苏州市姑苏区鑫鑫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金都饭店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6 日以电邮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平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10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证券化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申请同意公司以小额贷款债权作为基础资产,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吴证券”、“管理人”)开展储架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
公告编号:2023-031
拟发行期数不少于 1 期(含 1 期)且不超过 3 期(含 3 期)的“东吴证券-鑫鑫
农贷 4-6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暂定名,简称“专项计划”)资产证券化融资业务(具体发行期数和规模以专项计划存续期内实际发行的期数和规模为准);
(2)申请同意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通过向东吴证券(作为管理人代表“东吴证券-鑫鑫农贷 4-6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转让作为《东吴证券-鑫鑫农贷 4-6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买卖协议》附件的《基础资产清单》所列明的基础资产,具体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由公司与专项计划管理人签订的《东吴证券-鑫鑫农贷4-6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买卖协议》进行约定;
(3)申请同意公司接受东吴证券的委托担任专项计划的资产服务机构,提供与专项计划基础资产及其回收有关的管理服务及其他服务,具体事项以《东吴证券-鑫鑫农贷 4-6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服务协议》约定为准;
(4)申请同意公司认购本次专项计划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且在本次专项计划存续期间,不得以转让、质押等方式对所持有的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处置;
(5)申请同意公司作为本次专项计划的第一差额支付人,申请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从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选择确定一家公司作为第二差额支付人,对专项计划承担差额支付义务;
(6)申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资产证券化融资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条件、政策环境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修订、调整本次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方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签署、修改与本次资产证券化融资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同意关于三期资产证券化项目承销机构与中介机构评选方案的报告;办理与本次资产证券化融资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苏州北太湖片区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31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扩展公司业务范围,聚焦公司主责主业,贯彻落实集团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公司拟对外投资苏州北太湖片区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基金(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赵平、虞涛为关联方委派董事,该议案回避投票。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2022 年度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为贯彻落实董事会六项职权的总体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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