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0
公告编号:2023-034
证券代码:832088 证券简称:鑫鑫农贷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苏州市姑苏区鑫鑫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金都饭店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0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列席 10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列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3-034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证券化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申请同意公司以小额贷款债权作为基础资产,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吴证券”、“管理人”)开展储架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
拟发行期数不少于 1 期(含 1 期)且不超过 3 期(含 3 期)的“东吴证券-鑫鑫
农贷 4-6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暂定名,简称“专项计划”)资产证券化融资业务(具体发行期数和规模以专项计划存续期内实际发行的期数和规模为准);
(2)申请同意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通过向东吴证券(作为管理人代表“东吴证券-鑫鑫农贷 4-6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转让作为《东吴证券-鑫鑫农贷 4-6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买卖协议》附件的《基础资产清单》所列明的基础资产,具体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由公司与专项计划管理人签订的《东吴证券-鑫鑫农贷4-6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买卖协议》进行约定;
(3)申请同意公司接受东吴证券的委托担任专项计划的资产服务机构,提供与专项计划基础资产及其回收有关的管理服务及其他服务,具体事项以《东吴证券-鑫鑫农贷 4-6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服务协议》约定为准;
(4)申请同意公司认购本次专项计划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且在本次专项计划存续期间,不得以转让、质押等方式对所持有的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处置;
(5)申请同意公司作为本次专项计划的第一差额支付人,申请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从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选择确定一家公司作为第二差额支付人,对专项计划承担差额支付义务;
(6)申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资产证券化融资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条件、政策环境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修订、调整本次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方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签署、修改与本次资产证券化融资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同意关于三期资产证券化项目承销机构与中介机构评选方案的报告;办理与本次资产证券化融资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0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公告编号:2023-034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股东为公司承担差额支付责任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资产证券化发行拟由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任意一家公司作为代表单位,出具在资金不足以支付各期预期收益和/或本金的差额部分时为鑫鑫农贷先行承担差额支付责任后仍存在差额的情况下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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