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5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32105 证券简称:宇宏新科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陕西宇宏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傅小军董事长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其他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拟向银行申请 8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申请 800 万元流动资
公告编号:2024-013
金贷款, 期限 1 年,本笔授信由西安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小军及配偶郑敏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拟以陕西鼎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 21.11%的股权向西安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公司拟以其未来两年内可能产生的应收账款向西安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除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建工钢构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核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外)。公司总经理邓英的配偶朱培雯以其名下位于西安市雁塔区科技科259 号、面积为 80.89 平方米的一处房产向西安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房产抵押反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小军及其配偶郑敏、总经理邓英及其配偶朱培雯向西安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傅小军、邓英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陕西宇宏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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