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6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州中爆数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专项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广州中爆数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爆数字”或“公司”)主办券商,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 号)(以下简称《通知》)等相关工作安排的要求,根据公司自查情况并结合日常督导情况,对公司 2022 年度治理情况开展了专项核查工作。现将本次对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挂牌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挂牌日期为 2015 年 3 月 9 日,属性为民营企业。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存在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为曲广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4.04%。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曲广建、曲晔。实际控制人能够实际支配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4.73%,曲广建和曲晔签署有《一致行动人协议》。
3、公司股份被冻结、质押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截至 2022 年内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情况如下:
事项 是或否
对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 是
则完善公司章程
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 是
建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是
建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是
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是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是
建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是
建立承诺管理制度 是
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是
建立资金管理制度 是
建立印鉴管理制度 是
建立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是
经核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完善公司章程,建立内部制度,内部制度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提高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
三、机构设置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未设置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未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公司董事会共 7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会计专业独立董
事 1 人。公司监事会 3 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高级管理人员 4 名,其中 3
人担任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在 2022 年度内未出现过董事会、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或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董监高任职履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履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事项 是或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有关情形 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 否
不适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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