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0-18
公告编号:2022-019
证券代码:832118 证券简称:华网智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华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生对外担保代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代偿基本情况
东营弘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向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借款 200 万元(借款期限 2019 年 9 月 10 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25 日止),以东营
弘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成消防”)房产及东营市融资担保有限公 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山东华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网智能”)、杜金国、牟花云为其提供反担保,因借款到期后弘成消防无力偿 还借款本息,东营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先代为偿还银行。
东营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行使追偿权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起诉东营弘成
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杜金国、牟花云、山东华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多
方友好协商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达成和解,根据山东省东营经济开发区人员
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鲁 0591 民初 1678 号,华网智能偿还东营市融资担
保有限公司代偿的本息,2021 年 8 月 25 日华网智能将上述债务进行了代偿。
偿还本息合计2,309,373.26 元。详见《关于发生对外担保代偿事项的公告(补 发)》(公告编号:2022-010)。
二、代偿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及后续进展
上述代偿事项对我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一定负面影响。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收 到杜金国、牟花云的卖房款1,280,000.00元后,公司为其承担房产过户费 67,300.9 元,两项合计剩余 1,096,674.16 元至今不予偿还。华网智能对弘成消 防、杜金国及牟花云提起了诉讼。近日,公司收到法院判决结果,被告弘成消防 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华网智能偿还垫付款1,096,674.16元及利息,被告 杜金国及牟花云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14,670.00元,减半收取计 7,335.00元,由被告弘成消防、杜金国及牟花云负担。目前,执行正在进行中。
公告编号:2022-019
本事项后续进展公司董事会将及时以临时公告形式进行披露。
三、备查文件
《山东省东营经济开发区人员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鲁 0591 民初 1894 号》
山东华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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