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2-16
烟台路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 0 二二年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烟台路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烟台路通精密铝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名称:烟台路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大街 8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方有权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使公司不断发展,为全
体股东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航空、航天、汽车发动机精密合
金铸件及零部件总成、模具、夹具的设计、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机械零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研发、推广;计算机辅助工程软件及数字化精密成型技术的开发、推广;数字化精密成型成套装备的设计、制造、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票一律以股东姓名或单位记名。法人持有的股份,应记载
法人名称,不得另立户名或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并指派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壹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现为 60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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