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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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北新区葛关路818号
美利广场1号写字楼十层 江 苏 苏 曰 事 务 所
电话: 025-57053353
江苏苏凌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东南工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南京东南工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苏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 ”)接受南京东南工业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 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
《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
《公司法》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南京东南工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 ”)《南京东南工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
简称 《公司章程》
" "
事规则》(以下简称 《议事规则》 )的规定, 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 召集和召开的
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书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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