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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08 15:34:42 股吧网页版
谊熙加: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08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32127 证券简称:谊熙加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谊熙加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 16:00。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4-01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127 谊熙加 2024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和自身规划需要,经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已就终止相关持续督导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拟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之协议书。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关于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和自身规划需要,公司拟更换公司主办券商,与承接主办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持续督导协议书,由华鑫证券承接公司主办券商工作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解除持续督导事宜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持续督导协议书生效。

公告编号:2024-010

(三)审议《关于公司向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和自身规划需要,经与主办券商国泰君安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决定与国泰君安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拟由华鑫证券承接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拟就该事项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上海谊熙加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便于公司更换主办券商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全权办理更换主办券商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和相关中介机构的要求制作、批准、签署、公告、修改、报送本次解除持续督导事宜的各项法律文件和申报材料,并根据相关规则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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