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8
证券代码:832133 证券简称:天涌影视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天涌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7 月 18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7 月 18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3 年 9 月 7 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就本案出具( 2023)沪 0117 民
初 17491 号)民事调解书,本案已调解结案。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霍尔果斯泽润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先秀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麦耐影业( 上海)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川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交易对手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鹰狮影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建平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交易对手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虞嘉娜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交易对手的股东
5、 被告
姓名或名称:朱川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交易对手的股东
6、 被告
姓名或名称:钱建平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交易对手的实际控制人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为共同投资拍摄电影《茉莉茶馆》,霍尔果斯泽润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与上海
鹰狮影业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签订《电影<茉莉茶馆>(暂名)联
合投资合同》。该合同第 3.2、3.3 条约定,由霍尔果斯泽润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向上海鹰狮影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茉莉茶馆》影片投资款人民币 330 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 15%。实际履行过程中,霍尔果斯泽润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9 月 4 日和 2019 年 2 月 1 日向上海鹰狮影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 297 万
元和人民币 15 万元,共计人民币 312 万元。
由于电影《茉莉茶馆》迟迟无法实现公映,霍尔果斯泽润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投资无法获得预期的回报。在此背景下,上海鹰狮影业投资有限公司便提议霍尔果斯泽润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将投资款转移至另外一部由其关联公司制作的电影中。
2020 年 12 月 14 日,霍尔果斯泽润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与上海鹰狮影业投资
有限公司安排的关联公司麦耐影业(上海)有限公司签订了《动画电影<美人鱼
之公主降临>(暂名)合作合同》(以下简称“《合作合同》”)。《合作合同》第 3.2条约定,霍尔果斯泽润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融资、营销、宣传等资源投入占股,股份比例为 6%。《合作合同》第 9.3 条约定,违约方并需赔偿非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之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名誉及社会信用的损失等)及因此而引起之法律费用。
为明确霍尔果斯泽润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与麦耐影业(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鹰狮影业投资有限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霍尔果斯泽润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麦耐影业(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鹰狮影业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
签订了《动画电影<美人鱼之公主降临>(暂名)合作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鉴于条款中明确:麦耐影业(上海)有限公司为上海鹰狮影业投资有限公司关联公司,麦耐影业(上海)有限公司愿意接纳霍尔果斯泽润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先前投资电影《茉莉茶馆》的投资款人民币 312万元,转为电影《美人鱼之公主降临》的投资款。相关款项由麦耐影业(上海)有限公司和上海鹰狮影业投资有限公司协商,投入麦耐影业(上海)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中,不影响霍尔果斯泽润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在《合作合同》项下享有的任何权利。
同时,《补充协议》第一条第三款约定:若 2022 年年内,电影《美人鱼之公主降临》仍无法公映,则麦耐影业(上海)有限公司返还霍尔果斯泽润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前述投资款人民币 312 万元,并支付霍尔果斯泽润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自2017年9月29日起至退出之日时的财务费用,相关财务费用按照年化5.5%计算,上海鹰狮影业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诉投资款及财务费用的返还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电影《美人鱼之公主降临》仍未实现公映。从 2023 年开始,霍尔果斯泽润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一直积极主动与麦耐影业(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鹰狮影业投资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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