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7
证券代码:832166 证券简称:晶都农贷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连云港市东海县水晶之都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连云港市东海县水晶之 第一条 为维护连云港市东海县水晶之都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都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以 下 简 称 “ 《 公司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规范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性文件规定,制订本章程。 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面向“三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发放贷款农”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 (主要面向“三农”、中小微企业),开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经过监管部门 展股权投资以及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
批准的其他业务。 他业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回购本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回购本公司股 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回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回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回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二十三 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情形条第(三)项规定回购的本公司股份, 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5%;用于回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 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利润中支出;所回购的股份应当 1 年
内转让给职工。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之日起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之日起 6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之日起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之日起 6 个月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益。 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 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 形的除外。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自然
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包括其配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持有的股票。
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
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
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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