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7
证券代码:832166 证券简称:晶都农贷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连云港市东海县水晶之都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 2020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连云港市东海县水晶之都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连云港市东海县水晶之都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强化对 投资活动的监管,将投资决策建立在科学可行的基础之上,促进公司投资 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避免盲目投资,努力实现投资结构最优化和投资 效益最佳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连云港市东海县水晶之都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有关人
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投资管理
第三条 投资是公司运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及其他渠道资金,投入新
项目或扩大经营规模的行为。
公司投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投资,即投入新项目或扩大原有 经营规模,二是证券投资,即进行股权投资或买卖各种证券,又称间接投 资。公司进行投资活动的根本目的,在于取得公司的综合经济效益,以保 持公司业务的持续性,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第四条 投资管理是公司对公司本部及控股公司的投资行为,从投资项目
的策划、调研、洽谈、可行性论证、报批、筹建、监管及投资回收的全部过程 实施的管理。
论证-审议-监控是投资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 公司管理层直接负责投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参与拟订公司中
长期产业 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策划、论证、实 施和监督;负责对控股公司投资项目的审查、登记和监管。
第六条 公司投资方向是公司发展规划所要求的业务专业化方向,或与公
司主要业务密切相关的项目。公司投资方向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 策,以及公司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第七条 公司的投资规模应量入为出、力所能及、有效控制和保障权益为
原则。
第八条 公司的投资程序应文件化、法律化,避免任何环节的内部协议或
口头协议。
第九条 公司的投资必须经过可行性论证,重大项目需选择至少一家专
业机构参与项目前期调研及可行性研究,并需对项目单独提供明确的书面意见和建议。可行性报告由项目研究小组负责起草,对公司本部的投资项目,项目研究小组人员由相关部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派员组成,项目研究小组人选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对控股公司(统称“投资单位”)的投资项目,项目研究小组人员由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经营班子审定。
第三章 投资审批
第十条 公司投资管理实行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制的方式。董事
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 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由董事会审批:
(一)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的3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以下同);
(二)对外投资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三)对外投资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四)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除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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