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29
万联证券
关于福建宝中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
议的通知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万联证券作为福建宝中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是
2 其他 可能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根据宝中海洋与万联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书》的相关约定,截至目前, 宝中海洋已累计超过两年未按协议约定向万联证券缴纳持续督导费用。鉴于宝
中海洋存在前述长期欠缴持续督导费用情形,万联证券已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
首次向宝中海洋发送了书面催告函,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向宝中海洋发送了第
二次书面催告函, 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向宝中海洋发送了第三次书面催告函,
每次催告期均不少于十日。万联证券决定单方解除与宝中海洋签署的《持续督
导协议书》,并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向挂牌公司送达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并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 议的申请。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若万联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宝中海洋无其他主办券商 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根据 相关规定启动终止其股票挂牌程序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 引》的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已 向挂牌公司发送《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并拟向全国股转公司提请备案,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生 效之日起解除。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 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万联证券
2021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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