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28
万联证券
关于与福建宝中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暨风
险提示性公告
万联证券作为福建宝中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是
2 其他 可能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根据宝中海洋与万联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书》的相关约定,截至目前,宝中海洋已累计超过两年未按协议约定向万联证券缴纳持续督导费用。鉴于宝中
海洋存在前述长期欠缴持续督导费用情形,万联证券已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
首次向宝中海洋发送了书面催告函,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向宝中海洋发送了
第二次书面催告函, 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向宝中海洋发送了第三次书面催告
函,每次催告期均不少于十日。万联证券决定单方解除与宝中海洋签署的《持续
督导协议书》,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向挂牌公司送达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向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申请。
万联证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万联证
券和宝中海洋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同意万联证券单方解除与宝中海
洋的持续督导协议,相关协议自无异议函生效之日(即 2021 年 12 月 27 日)
起解除。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因此,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若宝中海洋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公司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万联证券与宝中海洋的持续督导协议自 2021 年 12 月 27 日起解除,协议
解除后满三个月,如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宝中海洋的持续督导工作,宝中海洋存在因无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可能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宝中海洋存在可能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万联证券和宝中海洋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万联证券
2021 年 12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