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10
公告编号:2022-040
证券代码:832167 证券简称:摘牌宝中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福建宝中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摘牌整理期结束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宝中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福建宝中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2]371 号)(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决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系统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系统提交复核申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
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7 月 28 日起
复牌,并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系统对公司股
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宝中”;证券代码不变,仍为“832167”;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摘牌整理期间,公司于每个交易日前 1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2022
年 8 月 10 日为摘牌整理期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整理期结束后,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终止挂牌。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
公告编号:2022-040
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后续的股票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一)挂牌公司
联系人姓名:李振恩
联系电话:0591-83501873
电子邮箱:xlh@boecorp.cn
(二)主办券商
联系人姓名:石丹
电子邮箱:shidan@wlzq.com.cn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福建宝中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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