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1
证券代码:832176 证券简称:三扬股份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广东顺德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2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
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解释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
‘试运行销售’)”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解释 16 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
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提前施
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
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准则和通知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
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解释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
‘试运行销售’)”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执行解释 15 号对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无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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