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832176 证券简称:三扬股份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广东顺德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 10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176 三扬股份 2024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富安工业区 30-3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刊登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24-012、2024-013),本议案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以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经营结果为基础,根据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4]0011008301
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
于 母 公 司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20,131,038.69 元 ,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45,725,969.77 元。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营运资金状况及社会资金成本等因素,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37,030,0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37,030,000.0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5,554,500.00 元(含税)。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顺德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七)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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