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1
公告编号:2022-011
证券代码:832181 证券简称:永成双海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宁波永成双海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致行动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宁波永成双海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成双海”)
控股股东王小龙和股东邬海军、股东孔叶子颖、股东杨辣于 2017 年 2 月 6 日签
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确保以后的五年内,双方对公司的决策保持一致。原协议签署后,双方均遵守了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承诺,未发生违反原协议的情形。
为保证对公司的合法有效控制,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确保正确的经营
决策,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续签《一致行动协议》达成一致。2022 年 02 月 06 日,
王小龙、邬海军、孔叶子颖、杨辣续签了《宁波永成双海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签署协议的基本情况:
1、截至 2022 年 02 月 06 日,王小龙(以下简称“甲方”)持有公司股份数
为 27,807,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0.89%,为公司控股股东;邬海军(以下简称“乙方”)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10,597,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5.58%,孔叶子颖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8,226,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2.09%,杨辣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2,682,7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94%,宁波永成双海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4,08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共五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3,393,2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8.5%
2、乙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中与甲方保持“一致行动”,巩固甲方作为控股股
公告编号:2022-011
东的控制地位。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一致行动内容
1、乙方同意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等重大事项时均采取一致行动,该等一致行动表现为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重大事项时,均与王小龙先生保持充分一致。
2、乙方同意,应在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之提案权、表决权,提名董事、监事人选,选举董事、监事以及促使所能控制的董事、监事行使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时根据本协议与王小龙先生保持充分一致。
3、乙方同意,乙方任何一方如为公司董事的,应在行使其作为董事之提案权、表决权、提名权等公司董事权利时根据本协议与王小龙先生保持充分一致。
4、乙方同意,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时,若王小龙先生需回避表决,其他一致行动人均回避表决;若除王小龙先生以外的其他一致行动人涉及回避表决,则不需回避表决的一致行动人行使表决权时,仍须与王小龙先生保持充分一致。
5、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应共同委托股东大会的计票人和监票人对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进行监督。如果股东大会的计票人和监票人发现乙方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行使表决权,出现表决权行使与王小龙先生不一致的情形,则股东大会的计票人和监票人应将表决票退还给各方,要求再次表决,并与王小龙先生保持一致。
(二)一致行动关系不影响的权利
各方同意,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保持一致行动的同时,各自依据其作为公司股东所享有的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查询权)不受影响。
(三) 一致行动关系的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022 年 2 月 6 日至 2027 年 2 月
5 日。
公告编号:2022-011
(四) 一致行动关系的稳定性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各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委托、信托等任何方式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份的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提案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