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云南欣绿茶花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同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云南欣绿茶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绿茶花”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年度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公司治理 其他(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适用
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
真实、准确、完整)
2 公司治理 关联方资金拆借未经审议,可能存在资 否
金占用的风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部分董事、监事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通过本次年报审核,主办券商发现,董事夏朝辉、钱子亮,监事朱丽丽认为公司在 2022 年年度报告中未充分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及后续处理结果,对 2022 年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无法保证年度报告中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主办券商已充分履行沟通义务,截至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仍未对上述董事、监事关注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做出明确说明。
2、关联方资金拆借未审议,可能存在资金占用的风险
通过本次年报审核,主办券商发现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形,
明细如下:
拆借金额
关联方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元)
拆出
玉溪恒源实业 报表项目:其
310,419.83 2022 年 4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股份有限公司 他应收款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关联方拆借资金尚未偿还。
截至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未经审议,可能存在资金占用的风险,主办券商审查人员无法核实款项性质是否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具体情况,欣绿茶花可能存在资金使用不独立、内控机制不健全的情形。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将会产生公司治理风险,给公司规范经营和持续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事后继续审查欣绿茶花 2022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如发现存在重大错误、遗漏或者误导的,将督导挂牌公司进行更正或补充。主办券商已履行对欣绿茶花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要求欣绿茶花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欣绿茶花公司治理规范性及日常生产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云南欣绿茶花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云南欣绿茶花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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