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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1 17:03:24 股吧网页版
欣绿茶花: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云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1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32191 证券简称:欣绿茶花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云南欣绿茶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云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行

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云南证监局关于对欣绿茶花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010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6 月 7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6 月 4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云南证监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云南欣绿茶花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汤勇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

孙嘉錡 董监高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4-003

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云南欣绿茶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绿茶花或
公司)未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191 号,下同)第十二条的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汤勇俊、时任财务负责人孙嘉绮应承担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汤勇俊应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云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告编号:2024-003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公司及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已充分认识到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业务规则的重要性。公司及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今后将严格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业务规则,及时、审慎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云南证监局关于对欣绿茶花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010 号)

云南欣绿茶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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