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7-0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玉兔蓬业科技(北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或“东兴证券”)作为玉兔蓬业科技(北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 玉兔”)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2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是
3 公司其他可能导致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一)2020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ST玉兔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15154 号),其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如下:
1、我们于 2021 年 6 月接受委托审计 ST 玉兔财务报表,ST 玉兔母公司 2019
年 12 月 9 日对公司名称进行了工商变更,因公司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变更后银行预留印鉴未及时变更,我们无法实施银行函证程序,仅获取了银行对账单据,无法通过实施其他替代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无法判断货币资金项目列报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2、公司 2019 年度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原主营业务不再继续经营,与原业务相关的往来款项,我们无法实施函证程序,也无法通过实施其他替代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无法判断应收账款及应付账款项目列报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3、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我们尚未获取 ST 玉兔所属子公司丹阳市高盛蓬业有限公司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四份银行函证,我们也无法通过实施其他替代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无法判断货币资金项目列报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4、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我们尚未获取 ST 玉兔所属子公司丹阳市高盛蓬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5 个项目的函证,我们也无法通过实施其他替代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无法判断上述报表项目列报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5、ST 玉兔 2020 年度发生净亏损-3,170,375.73 元,且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ST 玉兔流动负债高于资产总额 9,540,633.59 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7,488.41 元,流动资金长期处于紧张状态。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 ST 玉兔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二)主营业务停滞持续亏损,可能对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70,375.73
元,且公司近 2 年处于持续亏损状态。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
润达-28,818,763.67 元。若公司未来不能恢复主营业务并实现扭亏为盈,将对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货币资金十分紧张,存在偿债风险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37,488.41 元,负债合计
17,144,184.21 元,公司资金周转紧张,若公司经营状况得不到改善,则存在偿债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风险事项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由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ST 玉兔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且公司在主办券商多次催促下直至 6 月【30】日披露年报【最后 1 天】才将年报及相关文件提供主办券商进行事前审查,导致主办券商无法充分实施事前审查程序,因此,主办券商无法保证 ST 玉兔 2020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公司治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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