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2-31
公告编号:2020-032
证券代码:832212 证券简称:汇茂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汇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2 月 3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12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JIANG YONG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付放因工作原因缺席,委托董事 JIANG YONG 代为表决。
董事郑晋因工作原因缺席,委托董事 JIANG YONG 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 日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公告编号:2020-032
担任主办券商,于 2015 年 4 月 1 日经国信证券推荐,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自公司聘请国信证券为主办券商以来,国信证券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从挂牌到后续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充分的调查、谨慎的核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依照相关规定及协议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公司与国信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协议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对国信证券一直以来的优良服务由衷的感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
协议》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同时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与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同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自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由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
告》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公司与国信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
公告编号:2020-032
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协议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公司持续督导主办
券商相关事宜》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公司与国信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协议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经与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公司决定聘请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约定自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由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券商过程中的所有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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