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4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832213 证券简称:双森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双森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日常经营需要,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双森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佛山石湾支行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授信期三年, 并由浙江双森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林清松先生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
拟向中国银行佛山石湾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董事林清松、林国兵、狄微雅与此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均进行了回避表决,以上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林清松
住所: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水仓工业区腾蛟路 10 号
关联关系:林清松先生持有公司 51.0177%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告编号:2024-029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司向中国银行佛山石湾支行申请借款,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关联方无偿为公司顺利取得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进行。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日常经营需要,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双森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佛山石湾支行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授信期三年, 并由浙江双森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林清松先生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用于补充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周转,是公司日常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是合理必要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风险。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完整和独立性无重大影响。本次交易有利于补充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4-029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双森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双森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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