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2
证券代码:832214 证券简称:太川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珠海太川云社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珠海太川云社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珠海太川云社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珠海太川云社区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和评价、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查 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本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或者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本制度的规定,或者审计委员会中欠缺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和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必要时可以更换不适合继续担任的成员。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二)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三)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 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沟通;
(六) 对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提出建议;
(七) 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八) 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及法律规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设计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备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审计委员会可以就认为必须采取的措施或改善的事项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材料:
(一) 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 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 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 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 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会秘书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 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 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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