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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5-17 15:45:54 股吧网页版
建装业:关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5-17



公告编号:2021-021

证券代码:832219 证券简称:建装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粤 0305 民初 8563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12 月 3 日

案号:(2020)粤 0305 执 15309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深国仲受 3442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11 月 20 日

公告编号:2021-021

案号:(2020)粤 03 执 6914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深圳国际仲裁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信息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粤 0305 民初 12499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10 月 10 日

案号:(2020)粤 0305 执 13204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信息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深劳人仲案[2020]459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11 月 3 日

案号:(2020)粤 0305 执 14292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信息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告编号:2021-021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粤 0305 民初 16446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11 月 2 日

案号:(2020)粤 0305 执 14287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向原告吴善华支付居间报酬2,150,000 元及违约金。

2、网上立案编号【Z10281205608492】。综上,仲裁庭对本案作出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481,338.65 元。(二)被申请人向申请

人支付以人民币 481,338.65 元为基数、按照每天 0.50‰的标准自 2019 年 12 月 6

日起计算至支付完毕全部货款之日止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9,511.56 元。(三)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 13,000 元。(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34.328 元,由申请人承担人民币 4,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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