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16
公告编号:2021-024
证券代码:832219 证券简称:建装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出具的(2021)粤 03
破 253 号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本院 2021 年 4 月 12 日所作出的(2020)粤 03 破申 755 号民事裁定,
本院已受理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本院决定指定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担任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杜艳芝律师为负责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提交财产状况调查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财产;
公告编号:2021-024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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