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16
公告编号:2020-090
证券代码:832219 证券简称:建装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黑 0109 民初 140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8 月 11 日
案号:(2020)黑 0109 执 916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杨七二工程质量保修金 389 006.85 元,并给付杨七二逾期支付工程质量
保修金的利息(以 389 006.85 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7 月 16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 2019 年
公告编号:2020-090
8月 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7136 元,减半收取计3568 元(杨七二已预付),由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须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应付款给付杨七二。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对公司声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协调处理。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及相关人员知悉该事项后,积极协调处理各方关系,将尽快支付案件款项。公司将一直努力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权益。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开信息查询记录。
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