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7
公告编号:2022-007
证券代码:832221 证券简称:聚元食品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福建省聚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九十四条 公司、股东、董事、 第一百九十四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 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不成的,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向公司住所地人民 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保护其合法权益。 法院起诉的方式保护其合法权益。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应充分考虑股
东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
排。公司终止挂牌过程中应制定合理的
投资者保护措施,其中,公司主动终止
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制
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现
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
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
公告编号:2022-007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
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可以通
过设立专门基金等方式对投资者损失
进行合理的补偿。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挂牌公司应当在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福建省聚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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