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9
公告编号:2022-014
证券代码:832229 证券简称:孚尔姆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孚尔姆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九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 第一百九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 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 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公司战略等情况下,负责 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公司战略等情况下,负责 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和日常事务。 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和日常事务。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终止挂牌的,应充分考虑股东合法 权益,并对异
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公司终止挂牌过程中应制定
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
的,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制定合理的
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
等方式为其他股东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
挂牌的,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
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
公告编号:2022-014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要求,更好地保护公司股东 权益。
三、备查文件
《江苏孚尔姆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江苏孚尔姆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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