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6
证券代码:832229 证券简称:孚尔姆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孚尔姆焊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私募基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提高江苏孚尔姆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使用率,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青岛惟盛私
募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70282MABUAD7D5L ),认购金额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该基金管理人为北京元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该基金管理人已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编码 P1072214)。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
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 计算相应数额。”公司在最近12 个月内未连续对同一或相关公司进行投资。
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总资产和净
资 产(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 282216057.27 元和 18740571.88 元,公司 本
次拟出资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占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1.06%,占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16.01%。 因此,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未达到或超过《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中有关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该投资需在基金募集结束后,通过工商登记及基金协会等主管部门的审核及备案后才能对外从事投资业务。
(六)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本次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该基金拟投资新能源节能环保领域,本次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以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有利于公司接触其他行业,为公司更快更好地发展提供帮助。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惟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观山路 276 号 1 号楼海科创业中
心 D 座 508-243 室
主营业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股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实缴金额
金额 比例
江苏孚尔姆焊
业股份有限公 现金 300 万元 6.89% 0
司
冯芳 现金 700 万元 16.09% 0
张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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