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8
公告编号:2024-002
证券代码:832230 证券简称:ST 新伟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开封市新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开封市新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1 月 8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 月 4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开封市新伟电子科技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毛伟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倪辉 董监高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
息披露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4-002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3 年 5 月 30 日,ST 新伟披露《股份冻结公告》,载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毛伟持有公司股份 28,138,434 股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46.39%,
冻结期限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起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止;股东李博持有公司股
份 8,540,389 股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14.08%,冻结期限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
起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止。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毛伟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
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未能及时披 露上述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冻结事项。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ST 新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
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毛伟未及时将股份被冻结事项 告知公司,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 有责任。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倪辉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 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 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 ST 新伟、毛伟、倪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暂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02
暂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开封市新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 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4]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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