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0
关于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六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润天智”、
“辅导对象”、“公司” )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一创业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 作为辅导机
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 等有关规定,以及双方签
署的《辅导协议》 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 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
展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一创投行辅导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辅导工作小组”)成员
由罗浩、刘宁、 邱鹏、 武凯华、 管小双、 张晶心、 王艺瑾、吴豪
和蔡雪良组成。前述人员均为一创投行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
从业资格,且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均未有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
辅导工作的情况。
本辅导期内, 原辅导人员路阳因个人原因离职。 除此之外,
其他辅导人员未发生变更。
参与本期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还包括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
所( 以下简称“律师”) 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会计师”)。
(二)接受辅导人员
公司接受辅导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本辅导期内,陈小军先生因任期届满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2024 年 6 月 29 日和 2024 年 7 月 16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徐杰先
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辅导期内,公司接受辅导人员发生变更,
新增徐杰先生。
(三)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限为 2024 年 7 月至 2024 年 9 月。
本期辅导期间内,辅导工作小组与润天智及其律师和会计师
之间保持了顺畅沟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已制定的辅导工
作计划, 采用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现场尽职
调查、 现场日常交流与线上辅导、 中介机构协调会、 专业答疑等。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次辅导期间内,辅导工作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协调各中介机构,按照辅导计划和实施方
案的内容,对润天智开展了上市辅导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 持续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核心人员
沟通了解公司经营发展及内控管理情况,协助公司董监高进一步
了解掌握资本市场及相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运作、 信息披
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督促辅导对象把握产业政策
和定位,重点关注“关键少数”的口碑声望;2、 辅导工作小组定期就尽职调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召开
中介机构协调会, 会同会计师和律师形成整改事项清单, 结合公
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 与公司积极商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
案,持续跟进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财务规范等方面的整改
落实情况;
3、 对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意见,
如关于销售业务资料留存的规范性要求、展会业务资料留存的规
范性建议等, 督促公司建立健全符合上市公司标准的内控制度,
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环境;
4、 协助公司完成 2024 年半年报披露事宜、 2022 年股权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和因激励对象辞职而定向回购
股份并注销相关事宜, 督促和协助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新
三板信息披露工作;
5、协助润天智进行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润天智数字设备有限
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旭科广告设备有限公司和全资
子公司珠海市润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
东清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事宜, 进一步整合集中优势资源,优
化管理架构, 提高管理效率;
6、 持续关注公司所在行业最新发展情况,实时跟进公司的
经营业绩及辅导计划的完成情况,并综合各种因素动态调整辅导
计划及实施方案。
(五)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积极配合一创投行,通过现场或远程沟通、持续尽职调查等方式,讨论解决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推进辅导
工作的开展。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 公司已逐步建立了相对健全的公司治
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能够较为规范地运作,但与上市公司的
标准相比,公司在制度和执行方面存在进一步改善的空间。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