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2
证券代码:832255 证券简称:建通地信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广东建通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建通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建通地理信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建通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
第四条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设置副总经理,公司设置财务总监一名。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职权范围由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确定。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四)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被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五)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本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
第十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十一条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聘任或解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以特别决议决定。
第十二条 《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授权或批准,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与公司订立合同(聘用合同除外)进行交易;
(五)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并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公司的机密信息;
(八)与其亲属投资的公司发生经营、借贷、担保等行为;
(九)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
(十一)侵占公司财产;
(十二)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第十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五条 总经理不得超越董事会授权范围行使职权,应当严格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
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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