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08
吉林省正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第三章 股 份......- 2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4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
第一节 股东......- 5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第五章 董事会......- 19 -
第一节 董事......- 19 -
第二节 董事会......- 21 -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25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5 -
第七章 监事会......- 27 -
第一节 监事......- 27 -
第二节 监事会......- 27 -
第八章 法定代表人......- 29 -
第九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29 -
第一节 信息披露......- 29 -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 29 -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 30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0 -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2 -
第十一章 通知和公告......- 32 -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2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2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3 -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35 -
第十四章 争议解决......- 35 -
第十五章 附则......- 35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吉林省正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和规则,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条例》)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吉林省正和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吉林省正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LIN ZHENGHE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通化市正和路 888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8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质量总监、工艺总监、工程设备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凭良心制药,想百姓健康。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贴膏剂、抗(抑)菌制剂(液体)(净化)生产;收购生产所需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保健食品、食品生产、销售;中药有效成分的提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均为记名普通股。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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