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31
公告编号:2022-021
证券代码:832257 证券简称:正和药业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吉林省正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2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准则解释第 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2-021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会计政策,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
司财务数据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2-021
吉林省正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