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23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32265 证券简称:芍花堂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4 年 5 月 21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5 月 20 日
作出主体:其他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分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 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4 年 2 月 19 日,接省局《关于转办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的函》(药监综
公告编号:2024-018
便函(2024]38 号),标示为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豆蔻(批号 2230321)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不符合规定,报告编号:2024 药 0019,检验项目—全检,不合格项目为[含量测定]桉油精(标准规定为不得少于 3.0%,检验结果为 2.3%,不符合规定),被抽样单位:湖北英赛特医药有限公司。
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生产豆蔻(批号:2230321)198kg,
销售 198kg,货值金额 9572 元;召回 61kg,实际销售 137kg,销售金额 6644 元。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 年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 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不合格豆蔻(批号:2230321)61kg;2.没收违法所得陆仟陆佰肆拾肆元整(6644.00元);3.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2.2 倍的罚款计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 元);罚没款共计贰拾贰万陆仟陆佰肆拾肆元整(226644.00 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经营方面无影响,目前生产经营等均正常。
根据2023年3月22日公司出具的关于豆蔻(批号:2230321)成品检验报告书
中载明各项标准均符合规定。且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安
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检验豆蔻(批号:2230321)各项指标,2024 年3 月 5 日出具药品检验报告书(报告编号:QY2024020437)中同样载明各项标准均符合规定。
综上,公司生产的该批次药品为合格产品。被抽查单位的检测报告不合格可能与运输环境、储存条件、仓库温湿度等多种原因有关。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财务方面无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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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吸取本次教训,认真学习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业务管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五、备查文件目录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皖药监药处罚〔2024〕2-23 号。
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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