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2-08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832266 证券简称:首帆动力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首帆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首帆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金小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提名金小野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任职届满之日,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综上,经过对董事会提供的详细资料的认真核查,我们一致认为,本次独立董事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提名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候选人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4-019
二、关于选举陈军婷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提名陈军婷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任职届满之日,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综上,经过对董事会提供的详细资料的认真核查,我们一致认为,本次董事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提名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候选人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首帆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戚爱华、李自洁
2024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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