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02
公告编号:2019-051
证券代码:832271 证券简称:京金动力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京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关于给予深圳京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
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深圳京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 年 11 月 29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11 月 2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深圳京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市花路南侧长富金茂大厦 2 号楼 1701。
王锋,男,1979 年 10 月出生,时任董事长。
齐欣,男,1981 年 6 月出生,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未在 2019 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19-051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挂牌公司未在 2019 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第 6.2 条、第 6.3
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一)给予深圳京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给予王锋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齐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19-051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所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公司已于 2019 年 9 月 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
露平台披露《关于公司股票被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8),公司股
票自 2019 年 9 月 2 日起被停牌。公司已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了《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已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恢复转
让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11 月 14 日恢复转让。
3.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治理公司,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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