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7
安信证券
关于深圳京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安信证券作为深圳京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京金动力预约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截至本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日,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尚无法预计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
2、2018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京金动力 2018 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9)020303 号),上述事项延续至本风险提示公告出具之日仍未处理解决。提醒投资者关注导致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 6.3 所示:深圳京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8
日、2018 年 7 月 2 日分别支付款项 400 万元、175 万元给深圳市金莱特供应链有
限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预付账款科目列示 575 万元,无相关
采购活动发生。
截至审计报告签发日,管理层尚未对下述事项提供合理的解释及支持性资料:
(1) 以上采购事项及预付货款的商业理由及商业实质,以上预付货款的可收回性评估。
(2)以上预付货款函证时被要求按新地址转寄后仍未回函,且无法提供新的函证信息。
由于受到上述范围限制,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2018 年度发生上述交易的商业理由及商业实质,以及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预付账款余额的准确性、完整性及可回收性;
(2)上述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以及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的交易及往来余额的完整性及准确性。”
3、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深圳京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司主营业务转移至全资子公司昆山策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但 2019 年度深圳京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未开展经营业务,且母公司尚在探索、开发新业务,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京金动力股票将于 2020 年 5 月 6 日被暂停转让;如京金动力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仍无法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京金动力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2、2018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如公司不能妥善处理解决“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可能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3、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019 年度母公司深圳京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未开展经营业务,且母公司尚在探索、开发新业务,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三、 主办券商提示
1、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安信证券通过电子邮件提醒、微信提醒、电话提醒京金动力董事会秘书兼董事齐欣按照全国股转系统的相关要求,就无法按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的原因、编制进展、预计披露时间、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转让及终止挂牌的风险等事项进行公告,说明如被终止挂牌,公司拟采取的投资者保护的具体措施等,并每10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
2、2018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京金动力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9)020303 号),主办券商虽然多次督促公司尽快解决“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上述事项延续至本风险提示公告出具之日仍未处理解决,提醒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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