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7-28
安信证券
关于深圳京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安信证券作为深圳京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金动力”、“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尚未提供证明支付 575 万元采购款合理性、真实性的相关文件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9)020303 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 6.3 所示:深圳京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8 日、2018 年 7 月 2 日分别支付款项 400 万元、175 万元给深圳市金莱特供
应链有限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预付账款科目列示 575 万
元,无相关采购活动发生。截至审计报告签发日,管理层尚未对下述事项提供合理的解释及支持性资料:
(1) 以上采购事项及预付货款的商业理由及商业实质,以上预付货款的可
收回性评估。
(2)以上预付货款函证时被要求按新地址转寄后仍未回函,且无法提供新的函证信息。
由于受到上述范围限制,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2018 年度发生上述交易的商业理由及商业实质,以及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预付账款余额的准确性、完整性及可回收性;
(2)上述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以及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的交易及往来余额的完整性及准确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仍未解决,公司尚未提供证明支付深圳市金莱特供应链有限公司 575 万元采购款合理性、真实性的相关文件。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关于公司支付深圳市金莱特供应链有限公司 575 万元款项的相关情况,主办券商已采取相应必要的核查手段进行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事项仍在核查中。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如公司不能妥善解决“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存在未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通微信、邮件等方式多次告知公司应尽快核实并解决相关事项,并向主办券商提供证明支付深圳市金莱特供应链有限公司 575 万元采购款合理性、真实性的相关文件。主办券商将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相关职责。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因京金动力存在未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主办券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安信证券
2020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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