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30
公告编号:2023-050
证券代码:832281 证券简称:和氏技术 主办券商:中邮证券
和氏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24 日以专人送出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丽萍
6.会议列席人员:梁汉荣、王俊杰、李帅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董事李卫彤因工作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董事黄若桓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50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公司通过慎重考虑,经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并就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拟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进行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持续督导
协议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承接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接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前述协议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进行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
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和氏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3-05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进行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就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提出申请,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说明报告;(2)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披露与本次变更持续督导券商相关事宜;(3)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批准、签署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有关的各项文件、协议、合约;(4)组织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有关的申请材料,全权回复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反馈意见;(5)根据新政策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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